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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 Wi-Fi 為何問題多多?

    方 保僑
    方 保僑
    於 IT 及電子消費品市場工作超過二十年,創辦多個業界組職及為多個非營利機構擔任委員及提供專業意見。

    自 2007 年起,政府推出「香港政府 WiFi 通」服務,在選定的政府場地為市民提供免費 Wi-Fi 服務。上星期審計署公布指在《二零一六年施政報告》中,政府承諾逐步把現時 WiFi 通的連線速度提高,達到每名用戶 3-4Mbps,但根據資科辦在 2017 年的周年服務檢查結果,在 3,087 個熱點中,有 1,171 個(38%)的下載速度低於 3Mbps,另有 10 個(0.3%)無法建立 Wi-Fi 連線;而截至 2017 年尾,全港共有 616 個 WiFi 通場地,有 196 個(32%)的平均每日使用人數少於 15 人次。

    政府要在不同場地加建 Wi-Fi 熱點,同時應考慮在不同的環境,Wi-Fi 的速度都會有所局限,如果在密封的建築物,例如圖書館、自修室、政府大樓等等,因為是受管制場地(Controlled Environment),所以一般 Wi-Fi的連線及速度應該沒有甚麼問題。但是如果在露天的地方,而附近又是密集的民居,就有機會受到附近的 Wi-Fi 設施影響,令到速度下降甚至不能連線。其實 Wi-Fi 是民用及商用的設施,而不是 Carrier Class,假如遇上嚴重的干擾時,比較難處理。政府應該派人每 6 至 12 個月定期檢查這些 Wi-Fi 場地,確保連線及速度沒有問題,以及一旦發生干擾時該如何應對。

    另外,審計署亦公布於 2016 年底,政府與四個服務供應商簽訂特許協議,透過公私營合作模式,在全港 18 區 185 個人流多的政府場地,例如公園、休憩處、海濱長廊、旅遊景點和公共交通交匯處等,提供 Wi-Fi 服務,為期 5 年,並須在 12 個月內開始提供 Wi-Fi 服務。惟在限期前,185 個場地中只有 12 個(6%)已推出免費 Wi-Fi 服務。截至 2017 年底限期屆滿時,只有 1 個服務供應商已開始在獲編配的所有 7 個場地提供 Wi-Fi 服務。其他 3 個服務供應商基於商業考慮及場地未可供進行安裝工程或遇到技術困難等理由,而仍未開始在部分或所有獲編配的場地提供 Wi-Fi 服務。為何公私營合作模式提供 Wi-Fi 服務的成效這麼差?可能是因為沒有商業模式的支援,要知道架設一個 Wi-Fi 熱點需要最少一條寬頻線,甚至有時需要挖路鋪設光纖線,費用不菲,但如果只是用作提供免費 30 分鐘至 1 小時的 Wi-Fi 服務,服務供應商卻沒有任何利潤,試問還有誰會願意提供服務?

    香港政府既然要發展智慧城市,除了應利用現有的 Wi-Fi 技術之外,更應該加速 5G 的發牌時間,這樣才能真正幫助香港變成一個高科技的智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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