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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講解消費券細節 八達通 $4000 + $1000 分兩次派發

    Andrew
    Andrew
    號稱"周身刀無張利"的多媒體創作人。 很喜歡樂天熊仔的怪叔叔。

    引述明報的報導,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較早前出席電台訪問,並向市民解釋解釋有關新一輪$10,000 電子消費券的派發詳情。

    首先,今次 $10,000 電子消費券,同樣會向年滿 18 歲或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人士派發,去年成功登記消費券,為數約 630 萬名市民不需再次登記,並可於 4 月獲得首期消費券。至於新符合資格的市民會安排在年中才獲發首期消費券。

    消費券的派發平台,包括八達通、AlipayHK、WeChat Pay HK 及 Tap & Go「拍住賞」。由於時間緊迫,首部分 $5,000 的消費券將直接注入上次市民已登記獲取消費券的平台。例如大家去年如登記了八達通,第一期消費券就需要從八達通領取… 至於如果想利用其他平臺領取第二期消費券的申請方法,有關細節會容後公佈。

    據知包括 AlipayHK、WeChat Pay HK及Tap & Go「拍住賞」可以一次過領取第一期消費券全數 $5,000。但由於八達通的儲值額上限為 $3,000,所以會分開兩次派發,會先領取首 $4,000,之後才獲發餘下的 $1,000。市民同樣可以透過港鐵站的交通津貼申領機、超市及便利店,亦可透過支援 NFC 功能的手機,以八達通 app 拍卡領取,直至用完首 $4000 消費券為止。例如,市民本身八達通內有 $500 餘額,就可以先從「拍咭機」領取 $2,500,消費後再到「拍咭機」取得餘下第一期的消費券。至於剩下的 $1,000 就有待政府公佈派發日期,才可領取。

    如果市民上一次領取消費券的八達通咭遺失或失效,或是有長者因轉用了樂悠咭 (即為 60歲以上人士而設的租用八達通咭) 而取消了原有的八達通。財政司表示,4 月前市民可辦理手續,轉用新的八達通以獲得消費券,詳情將容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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